一、发展回顾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行业队伍素质、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得到大幅提升。完成了青藏铁路、载人航天、大型电厂、跨海大桥、深水港口与航道工程、高速铁路、奥运工程、世博场馆等众多举世瞩目的重大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规模效益快速增长。工程勘察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新发展。2010年,全行业从业人员142.3万人,比2005年增长了32.1%;专业技术人员92.6万人,比2005年增长16.1%,其中注册执业人员17.4万人,比2005年增长69.7%。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经济社会效益持续大幅度增长。2010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9547亿元,利税总额1064亿元,完成施工图投资额66801亿元。“十一五”期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6.3%,利税总额年均增长27.1%,完成施工图投资额年均增长19%。
2.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十一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云南、甘肃、重庆等省市颁布了地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3.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的年均增长率达到39.7%,为全行业营业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尤其在石化、冶金、建材等工业领域,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已成为主要的服务形式,得到了业主、投资方的广泛认可。
4.科技创新水平快速提升。“十一五”期间,许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突出核心技术攻关,重视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勘察设计技术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总额为218.94亿元,比2005年增长227.1%;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总额248.91亿元,比2005年增长1276.3%;企业累计拥有专利24476项,比2005年增长281.3%;组织或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3950项,比2005年增长78%。
5.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网络集成及资源共享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三维设计、协同设计技术开始得到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模拟(CAE)使用水平不断提升。行业内专业应用软件的正版化和开发更新不断发展,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得到使用和推广。
6.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明显。“十一五”期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更加重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建立和开通了全国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平台,有力加强了对行业诚信行为的监管。行业协会在行业内开展了诚信评估试点工作,为全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示范和引导作用。
7.国际竞争能力有所增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际化进程加速发展。2010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境外收入495.4亿元,在总营业收入中的比重已从2005年的2.1%提升到5.2%。“十一五”期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境外收入年均增长51.9%,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国际竞争实力不断增强,行业内涌现出一批能与国际同行竞争的骨干企业。
此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引领和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于工程建设领域,在节能环保、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推动着我国工业化发展的步伐。“十一五”期间,随着海外工程业务不断增加,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同时带动了建筑材料和机电设备出口等关联产业向国际市场拓展。
(二)主要问题
1.行业地位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对工程项目方案确定的独立性不足。我国建筑设计原创能力不强,设计核心研发能力不足,工艺设计不先进,细部处理深度不够,特别是设计理念、技术集成、科技创新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
2.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盲目压缩勘察设计周期、任意压低勘察设计费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出借出租资质资格,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市场竞争加剧,不规范竞争增多,市场监管不到位,处罚不严、不及时;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3.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相关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虽然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已推行多年,但一直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适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业务转型及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比例日益提升的发展现状,尤其是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法律地位不明确,已成为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瓶颈。
4.行业技术标准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但标准编制质量和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和技术人员标准化意识不高,不严格执行技术标准,造成标准未能得到准确、全面的实施。同时,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中认知度较低,标准国际化进程较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5.行业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将建设工程全过程进行分段管理,已不适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需要。部门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问题,增加了企业负担,限制了企业向相关领域的拓展,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6.行业改革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尚未成为完全的市场主体,制约了业内单位和人员业务转型的积极性。当前对国有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考核评价针对性不强,简单以规模、收入、利润增加等指标要求不符合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成长壮大的客观规律,给行业内单位的持续发展带来影响。
(三)面临形势
1.我国宏观经济科学发展为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是牵引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快速发展的原动力。未来五年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支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基础仍然牢固。不断推进的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以及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等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将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会。
2.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对行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都将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提出更高要求,也将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和历史重任。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整合优化将进一步加快,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发展模式、业务模式转型将进一步推进。
3.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为行业的国际化进程带来新动力。在全球金融危机中,我国经济在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中率先克服困难、实现企稳回升。随着我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挥比较优势,“走出去”战略将获得更多的空间和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国民经济发展和工程建设需要,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强管理创新为动力,以推动技术进步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不断优化行业运营模式和市场环境,持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国际竞争能力,推动行业发展由依靠投资规模增长向依靠科技进步、人才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适应节能低碳环保、经济结构转型、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发挥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工程建设中的先导和灵魂作用,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2.坚持质量安全第一。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力度;优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勘察设计服务水平,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
3.坚持改革与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技术进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增强行业综合实力。
4.坚持市场化方向。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坚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改革与发展,不断完善市场化的行业管理架构,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5.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与国际接轨,持续推进国际交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6.坚持人才兴业。建立和完善适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特点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机制与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发展和争先创优环境。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氛围。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末,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产业规模目标。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为基础,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境外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2.体制和机制创新目标。继续促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本完成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继续深化大型骨干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改革,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发挥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为建设工程全过程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的作用。
3.制度建设目标。完善市场监管方面的法规标准体系,尤其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以及资质资格管理等方面标准文件,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完善信用评估标准,探索建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诚信信用档案系统。完善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4.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基本全面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注册执业人员数量占全行业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15%。培养造就一批满足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应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以及具备国际工程经验的外向型人才。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的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人员考核和激励办法。
5.技术进步目标。大型骨干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技经费支出不低于1.5%。全行业专利、专有技术数量年均增长率不低于5%。
6.信息化建设目标。大型骨干工程设计单位基本建立协同设计、三维设计的设计集成系统,大型骨干勘察单位基本建立三维地层信息系统,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立和完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加强国产专业支撑软件和设计系统的研发和推广。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优化行业市场环境
1.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进一步简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分类,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跨省承揽业务市场监管办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实现市场统一。组织修订《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努力适应我国工程设计行业对外开放的需要。
2.推进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修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完善执业资格管理体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进程,启动环保、水利水电等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注册工作,建立公用设备、电气、化工、港口与航道等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执业签字制度。合理调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完善专业设置,逐步实现相关、相近类别注册资格的归并、整合。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健全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构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及履约、质量安全管理、执业管理等市场行为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及时依法处罚,直至清出市场。研究制定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办法,明确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格核查及处理的主体、程序和具体措施,加大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资质资格申报弄虚作假的查处力度,加强对资质资格审批后的监督管理。
4.完善招投标和收费激励制度。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方式的研究,完善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强制性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招标形式,提高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实效性。加快建立符合国情和勘察设计特点的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设计激励办法,推行优质优价,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5.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注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逐步健全统一、有效的行业诚信奖惩机制。加快建立完整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的信用档案,及时采集和公布诚信信息,加强对企业和注册人员诚信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加强诚信管理,鼓励行业开展诚信评估。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稳妥推进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产权制度、经营模式改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有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完成“事转企”改革,探索建立体现技术要素、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企业产权制度。继续推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设计事务所、岩土工程公司改造的步伐,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促进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专、特、精方向发展,基本形成以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公司为龙头,中小型专业勘察设计单位为基础的行业组织结构体系。
2.加快企业业务结构调整转型。引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加快业务结构优化升级,扩大和提升服务能力,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以专业化发展为支撑,完善工程服务产业链,实现服务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协调发展。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业务模式创新方面的调查和研究,总结推广石化、冶金、建材等工业设计单位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成功经验,研究推进市政、建筑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试点工作。
3.加强企业管理创新。引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变认识,提升企业现代化、集约化运作管理水平,加大管理工作的资源投入,提升资源的集聚、集成和整合能力。着力实施战略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品牌管理、知识管理、企业文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创新。
4.提升企业国际服务能力。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熟悉国际规则,促进工程技术标准的国际化;鼓励品牌优势突出、信誉良好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大力拓展国际业务,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培育一大批骨干企业,提升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国际影响力和企业国际竞争力,实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协调发展。
5.完善融资保险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或项目债券,促进EPC、BOT、PFI等业务模式的推广;推进国内商业银行、信用保险机构建立企业海外投资风险评估体系,完善工程信用担保制度,为企业扩大海外工程及提升产值规模、盈利能力提供支撑。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实行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质量责任。积极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突出对重点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监管,突出对质量安全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构建网络共享的项目质量数据库,建立全行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
2.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注册人员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责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厉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审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积极引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3.推进勘察设计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建立由政府支持、按市场模式运行的工程保险、担保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规政策环境,推进开发符合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特点的保险产品,对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勘察设计项目,积极引导运用保险、担保机制分担风险,保障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稳定经营。
(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1.建立技术进步机制。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发展纲要,引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标准编制的投入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的超前研究开发,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继续研究探索技术政策监督执行和评估制度,开展技术政策执行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和工程设计技术转移制度研究,基本建立以专利、专有技术权属和有偿转让为动力的技术进步机制。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未来的战略性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发挥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大力引导与推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开展技术创新研究,加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科技研究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动力及能力,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采用创新的先进技术,延伸产业链,贯彻落实既有工程的技术节能改造、建筑节能、生态环保等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3.建立科技创新体系。深刻认识勘察设计在国家经济建设和创新体系中的关键地位,协调推进生产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的构建,有效发挥勘察设计在促进科学技术的工程化转化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科技创新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加强行业标准和信息化建设
1.加强行业标准建设。加快勘察设计标准的编制、修订进度,提高标准编制质量。推进三维设计统一标准的制定和出台,适应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深化技术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提升标准制定水平。大力推进我国工程设计标准的国际化应用,探索同步推出中英双语标准,促进工程设计行业标准规范的国际化。
2.促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综合作用,共同推进行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加快建立行业建设工程全过程信息化平台,建立行业数据库和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有机融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鼓励和督促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加强信息化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水平,提高计算机辅助设计水平。鼓励和支持专业应用软件的研发与推广,探索“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技术在行业信息化中的应用。
(六)夯实“人才兴业”基础
1.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重视对工程勘察设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激励机制,加强多层次人才梯队建设,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以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鼓励和支持专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以提高技能和能力为目的、形式灵活多样的继续教育和其他培训活动,为提升行业整体实力提供更好的人才保障。
2.加快培养领军人才。引导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立健全高端人才培养、引进、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的创新型、国际型技术和管理人才,形成高素质、高水平、复合型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组织和举办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比活动,选拔与奖励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技术带头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者各数百人,通过业绩宣传、经验交流,总结成长规律,以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加强注册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加大对注册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增加注册人员数量。研究制定促进中西部地区加强注册人员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积极引导注册人员到中西部地区就业、执业。严格落实注册人员的法律责任,增强其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的自觉性,发挥其在控制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行为中的独立性及中坚作用。加强注册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操守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素质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指导及组织协调
政府部门要坚持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有效协调,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强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市场清出力度。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在加快行业立法,深化行业改革,推动企业发展,培育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等方面加强指导和协调。
为保障目标的实现,政府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纲要的实施工作,确保权责明确、分工到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要制订实施发展目标与任务的年度工作分解计划,落实具体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并根据工作实际进度适时提出纲要调整意见,切实做好纲要实施的衔接与补充,保证纲要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落实企业实施责任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是纲要实施的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本纲要的部署,结合各自优势及特点,明确发展目标,深化内部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市场需要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适应自身特点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
为实现纲要发展任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注重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积极开发更多的专利、专有技术,以技术求市场,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要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创新型、专业型以及复合型人才,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能力,为企业自身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要适应行业国际化发展的需要,积极配合推进行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化竞争。要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与执行力,提升品牌社会认可度。通过单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增强核心竞争力。
在纲要实施过程中,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积极适应国家和行业发展要求,遵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市场管理,协助对统一、开放、规范的勘察设计市场的维护和改进。要自觉规范市场行为,加强诚信建设,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检查、监督。对纲要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行业协会要密切联系企业,了解企业需求,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全面体现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代表的作用,反映行业诉求,搭建政府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互动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在专业人才、市场经验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拓展职能,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推动纲要的贯彻落实。
围绕纲要制定的目标和任务,行业协会要适应改革和发展形势的要求,组织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合作与联合,共同研究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依据。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咨询和交流等活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诚信体系,参与制订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会员行为,维护行业权益。要组织行业内单位加强国际交流,在推进行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在纲要实施中,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担负着重要职责,协会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专业分工、权责明晰”的原则,加强对地方、部门同业协会和分支机构及专家组织的指导,密切各同业协会和分支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构建完善的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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